招聘陷阱坑了5500人,58同城们该怎么挽回?
58同城等网站上的招聘陷阱:超五千人被骗 涉案近亿元
58同城回应招聘陷阱:将联合警方打击“网络黑产”
澎湃特约评论员 欧阳晨雨
孰能料想,在知名的网络招聘平台上找份工作,竟然也藏着莫大的风险,动辄就会上当受骗。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的近年60起通过58同城、赶集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诈骗案例中,248名被告人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诈骗,超过550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近亿元,甚至有人落入卖淫窝点、诈骗集团。诈骗金额最高的一份判例中,受害者2000余人,被骗中介费共计6270万元。
尽管这个统计数据令人瞠目结舌,却很可能仅是假招聘、真诈骗乱象的“冰山一角”。因为,根据裁判文书统计到的信息,只是案发告破的一部分,实际的被骗人数和诈骗金额还难以精确统计。
网络招聘骗局的“产值”能达到亿元规模,狡诈骗术的助力不可小觑。翻看报道,所谓岗位保证金、加油卡押金、IC卡费、服装费、办卡费、马甲费等,这些以各种名义收取应聘者的钱款,乃是招聘诈骗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就连看似无懈可击的医院体检、出国务工、招聘女公关,也都“满满的全是套路”,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坑。骗子们的“拉黑”“拖延”“刁难”“殴打”等“脱身术”,更让应聘者防不胜防。
网路招聘骗术在“升级换代”、“无孔不入”,固然需要提醒公众“长个心眼”,及时识别和防范上当受骗,但有关网络招聘平台也应“如坐针毡”,主动把法律责任承担起来。
在网络政策上,我国历来主张“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要求网络运营者承担“主体责任”,对运营的网站和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网络安全法》已在法律层面将网络运营者的网络信息安全义务和责任法定化,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明确网络运营者对此有“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防止信息扩散”“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法律义务。
再看招聘平台,作为网络经营者,并不是单纯的信息发布窗口,而是对网络活动承担一定监管职责的主体。在58同城、赶集网这些知名网站上,出现虚假招聘信息、导致多人上当,并非是个案孤例,时间跨度亦有数年之久,监管责任的过错并不难推定。根据《网络安全法》,“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
当然,除了行政责任,可能还有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招聘网站“明知而不为”,就不能视为“与己无关”“隔岸观火”,也要把连带责任主动承担起来。
针对澎湃新闻的报道,58同城和赶集网当天做出了声明,称在这两个网站上发布信息都需要通过营业执照、组织代码、人脸识别、芝麻信用分等等进行综合资质审核,还有求职者保障计划等等相应的服务措施。可是这么多铜墙铁壁的验证措施,为什么没有能够防住海量诈骗案在58同城,赶集网上发生?如此严密的技术措施到底根本不起作用,还是挂在墙上当摆设?希望平台要拿出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不要有任何浑水摸鱼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