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1400万向优酷转让古剑奇谭之流月昭明网络传达权
新浪科技讯 9月12日晚间音讯,阿里影业(1060.HK)发布布告称,董事会宣告于2018年9月12日,本公司之兼并隶属公司浙江东阳与AGH之直接隶属公司优酷科技缔结信息网络传达权转让协议。
依据信息网络传达权转让协议,浙江东阳(代表该电影之版权拥有人)已赞同出售及优酷科技已赞同收买该电影(一部现名为“古剑奇谭之流月昭明”并由本集团及两名其他独立第三方出资者联合制造之电影)之信息网络传达权。该电影出售事项之总价值开始定为人民币1400万元,并将随该电影之我国总票房收入增加而调高,最高不超越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价值将由优酷科技依据信息网络传达权转让协议之条款以现金向浙江东阳付出。依据本集团与两名其他独立第三方出资者缔结之联合出资组织,本集团有权收取该电影出售事项总价值之85.75%,包含出资收入分成及宣发效劳费用。
此外,布告还称,于2018年9月12日,浙江东阳亦与优酷科技缔结补充协议。依据补充协议,浙江东阳(代表该电影之版权拥有人)已获优酷科技颁发无条件选择权,据此,浙江东阳(代表该电影之版权拥有人)可选择于该电影于优酷科技渠道或获优酷科技授权之渠道首映日起计满十年之时向优酷科技回购该电影之信息网络传达权,价值为人民币1元。